保险内含价值法(EV+新业务价值)
把寿险公司拆成“已有保单的价值”和“未来持续卖新保单的价值”两块,是保险公司最主流的估值口径。
- 接入难度
- 中高
- 输出形式
- 保险公司每股评估价值区间
核心公式
内含价值 EV = 调整后净资产 + 有效业务价值(VIF,扣除要求资本成本)评估价值 = EV + 一年新业务价值 NBV × 新业务乘数P/EV = 市值/内含价值;新业务乘数可由(市值-EV)/NBV反推市场隐含值为什么在理论上成立
寿险保单的利润要在几十年里逐步释放,会计利润受准备金假设、折现率和投资波动影响很大,单年净利润难以代表价值。
EV把已签保单未来可分配利润折现到今天,回答“公司停止卖新保单还值多少”;NBV乘数则为持续获客能力定价。
新业务乘数的高低取决于新业务价值率、增长和利率环境:负债端承压、NBV持续下滑时,市场给的乘数可以接近零甚至为负。
科学性与有效性证据
内含价值及其新业务价值是各大上市险企按监管和行业准则定期披露的核心指标,卖方与市场普遍以P/EV和“EV+NBV×乘数”为保险股定价。但EV本身建立在投资收益率、风险贴现率、退保率等精算假设之上,假设调整会让EV大幅变动,因此需要关注假设变化和敏感性披露。
实际计算步骤
- 核对EV与NBV的披露口径和精算假设(投资收益率、风险贴现率)
- 评估新业务价值率和增长趋势,给出未来5年新业务价值增长率,按两阶段模型(之后按长期增长率永续增长、以内含价值的风险贴现率折现)推导新业务乘数
- 计算低/基准/高三档评估价值
- 与剩余收益、PB-ROE交叉验证
- 检查P/EV相对历史区间的位置
模型限制
- EV依赖公司自己的精算假设,不同公司之间可比性有限
- 新业务乘数取决于新业务价值增长假设和股权成本,对结果影响很大
- 利率下行会同时压低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率
- 不覆盖产险、资管等非寿险业务的价值,集团需另行分部估值
本站如何使用
本站仅对保险公司启用内含价值法,由研究底稿提供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和未来5年新业务价值增长率,程序按两阶段模型推导新业务乘数(前5年按该增长率、之后按剩余收益模型的长期增长率永续增长,以公司内含价值使用的风险贴现率折现、与内含价值同一口径,查不到时用股权成本),计算三档评估价值和当前P/EV。公司自报内含价值的长期投资回报假设普遍高于当前利率,程序会把它重设为“本币10年期国债收益率+2%”,并按公司披露的利率敏感性下调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后再计算。能取得公司近5年P/EV区间时,另算“调整后内含价值×历史P/EV”,作为与PE/PB同类的市场相对估值法单独参与加权,权重由研究按数据可靠性给出;同时展示当前股价隐含的新业务乘数,仅作信息参考。该方法参与专业估值加权,并以剩余收益模型交叉验证。